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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崂山矿泉水有限公司关于提前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新版国家标准的声明

尊敬的消费者、合作伙伴及监管部门:为积极响应食品国家安全标准的更新,青岛崂山矿泉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关于食品安全标准提前实施的相关规定,现郑重声明如下:

一、提前实施标准

我司决定,自 2026年6月 17 日起,食品标签将提前执行下列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GB7718-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2.GB28050-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二、实施范围

本次提前实施范围涉及我司及下属企业所生产及委托加工的所有预包装食品产品。

三、承诺与说明

我司承诺:

自上述日期起在实施范围内的产品,严格按照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法规要求设计、制作标签物料,确保标签信息真实、准确、清晰、合规,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本着环保节约的原则,在过渡期内,市场上存在同一产品标签、纸箱可能存在“新老标准包装并存”的情况。我公司承诺,始终将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健康放在首位,无论新老包装,产品品质和安全始终如一。

我司将持续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合规的优质产品。

如有疑问,可通过我司客服热线或官方渠道咨询。

青岛崂山矿泉水有限公司关于提前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新版国家标准的声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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